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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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高雄巿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公聽會

* 類  別:法規委員會

* 主 持 人:蕭議員永達、林議員宛蓉、曾議員麗燕

* 主辦單位:法規委員會

* 時  間: 105/06/03 105年6月3日(星期五)上午10時

* 地  點: 本會1樓簡報室

修正「高雄巿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公聽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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