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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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濕地保護關懷」公聽會

* 類  別:工務委員會

* 主 持 人:黃柏霖議員

* 主辦單位:工務委員會

* 時  間: 115/01/07 上午10時~12時

* 地  點: 本會1樓第一會議室

 



壹、議題緣起:



    濕地保育法,民國104年2月2日施行的濕地保育法,正式確立了台灣濕地保育的行政框架及法制規範,成為台灣濕地保育歷程上重要的里程碑。濕地保育法延續拉姆薩公約精神,將重要濕地分為國際級、國家級及地方級三級,考量該濕地之生物多樣性、自然性、代表性、特殊性及規劃合理性和土地所有權人意願等,評定其等級,並以「明智利用」為核心精神,不同於以往保育法律嚴格禁止與限制,就不同特性濕地、尊重民眾既有權利,以保育利用計畫因地制宜訂定管理策略,強調重要濕地範圍內允許從來之現況使用,並採取開發迴避、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機制,在民眾權益、地方發展及環境保育之間尋求平衡點。



    社團法人台灣濕地保護聯盟(簡稱濕盟)是一個臺灣本土的非營利組織(NGO/NPO),致力於濕地相關生態保護工作。為保護臺灣總體自然環境,透過專業的濕地經營管理、生態研究調查、公共政策倡議、社會運動、環境教育、培力草根社區團體、承租或購買關鍵私有濕地等面向,推動濕地公園及保護區劃設、「國家重要濕地」制度建構,並催生「濕地保育法」,重視環境社會服務。



   對於濕地推動國家重要濕地政策,及重要濕地指定,特定物種保育,濕地復育與經營管理,環境教育等各方面,牽涉法規訂定,現場環境經營管理,學校生態環境教育推動,水質管理,觀光旅遊活動,也牽涉市府與地方NGO團體的合作關係。



    高雄市濕地生態廊道,高雄市自2003年起開始建設濕地生態廊道,至今已經形成了包括21處濕地的生態網絡,這些濕地的總面積超過900公頃。這些濕地不僅有助於保護生物多樣性,還為市民提供了親近自然的機會



       如何強化政府資源取得與專業協會合作,並且有在地大學、專家學者的支持,以及公部門的有計畫性投入濕地復育及管理工作,高雄濕地保護的實施細節及可行方法都值得進一步探討。



貳、探討目的:



(一) 高雄市政府在建設濕地生態廊道,至今已經形成了包括21處濕地的生態網絡每年有多少維護經費,個別濕地管理方式為何?是否有民間企業及團體協助管理濕地? (工務局、水利局、環保局、研考會、學者專家)



(二) 高雄市政府針對環境生態教育,及生態旅遊模式,如何在保護濕地的前提下推動? (工務局、水利局、觀光局、教育局、環保局、研考會、學者專家)



 (三)市府公部門的有計畫性投入濕地復育及管理工作如何與在地大學及非營利組織加以合作? (工務局、水利  局、環保局、研考會、學者專家)



  (四)高雄市對於重要濕地指定,特定物種保育,濕地復育與經營管理,環境教育等各方面提出具體建議。對於 如何達成友善棲地計劃,如何關心濕地及關心環境保護、關心鳥類等生態保育的觀念的意義前景與價值。(工務局、水利局、觀光局、教育局、環保局、研考會、學者專家)



附件:
1150107高雄市濕地保護關懷公聽會.pdf
1150107高雄市濕地保護關懷公聽會會議紀錄.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