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緣起暨探討課題
電力業、鋼鐵業一直是高雄市固定污染源的空污排放大戶,為改善高雄市空氣污染現況,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已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送審新版的《高雄市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草案,且《高雄市鋼鐵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草案亦處於局內研擬階段。另外,今年2月26日環保署亦公告《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強化管制22種有害空氣污染物。與此同時,本市之固定污染源周界監測能力卻遲遲無法到位,目前本市僅有2台固定式OP-FTIR(設置於大社區五常里及大寮區潮寮國小)及1台移動式監測車,然而空氣污染物具有飄散速度快、飄散範圍廣之特性,即使透過市民專線進行空污事件通報,稽查隊亦難以在第一時間進行現場採樣,周邊社區必成為首當其衝的空氣污染受災戶。
二、探討議題
(一)《高雄市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正於環保署審查,請高雄市環保局說明本次草案重點,及公告實施後之執法,預計對於高雄市空氣污染改善之效果。
(二)《高雄市鋼鐵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由環保局刻正研擬中,敬請環保局說明本次草案重點,並由在場學者、團體提出修法建議與討論。
(三)環保署已公告實施《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強化管制22種有害空氣污染物,敬請環保局說明後續執法方式及重點,並由在場學者、團體提出相關建議與討論。
(四)針對上述剛上路或即將上路之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高雄市應建立完整的監測機制,設置足夠之監測儀器,以完備執法之空氣污染物數據資料,敬請環保局進行相關說明,並請在場學者、團體提出建議及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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