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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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消防救護車傷病患後送醫院規範研擬公聽會

* 類  別:警消衛環委員會

* 主 持 人:黃捷議員、吳益政議員、李雅慧議員

* 主辦單位:高雄市議會

* 時  間: 109/04/14 下午2時ˊ至4時30分

* 地  點: 本會1樓第一會議室

一、緣起暨探討課題



   為增進消防救護車後送醫院效能,落實緊急醫療照護、急救責任醫院與緊急醫療能力分級,應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二十條,及參考高雄市消防救護車收費辦法、臺中市政府傷病患後送醫院作業等規定,制定相關規範,提供緊急救護員依循,增加緊急救護資源使用效能,減少救護車後送醫院糾紛之情況。



二、議程



13:50 ~ 14:00 報到



14:00 ~ 14:05 主持人引言



14:05 ~ 14:35 與會貴賓發言(陳治圩主任醫師)



14:35 ~ 15:05 與會貴賓發言(朱智宇秘書長)



15:05 ~ 15:40 各單位回應



15:40 ~ 16:20 綜合討論



16:20 ~ 16:30主持人結語



附件:
黃捷議員0414公聽會邀請書.pdf
1090414公聽會議紀錄.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