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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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高雄市公民參與公共政策自治條例」公聽會

* 類  別:法規委員會

* 主 持 人:吳議員益政、林議員于凱、郭議員建盟、陳議員若翠

* 主辦單位:法規委員會

* 時  間: 108/10/24 9時30分至12時

* 地  點: 第一會議室

一緣起:




為了糾正代議民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過度依賴投票表決而形成多數暴力,剝奪少數人表達意見權利的缺點,20世紀90年代起,民主的理論與實踐經歷「審議的轉向」。而在這個被稱作「民主的審議轉向」的過程中所發展出種類繁多的民主形式,統稱為審議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審議民主的基本主張是:在公共議題形成決策的過程中,應儘可能讓公民參與審議,在資訊公開透明的狀況下,藉由公共的討論與溝通來達成共識,可說是代議民主與直接民主之外的第三種民主形式。過去30年,許多民主先進國家已累積豐富的審議民主實踐經驗。台灣部分縣市(包括高雄市)雖也有試點式的發展,也不乏可參考案例,但畢竟屬零星即興而欠缺制度性的發展,以致進步經驗未能延續擴散,殊為可惜。今特草擬此自治條例,希冀藉此制度的建立,提升市民之公民素養及公私部門協力關係,引領本市落實主權在民之民主政治精神,開創高雄市政治新格局。


二 、探討目的:    



(一)市府推動公民參與公共政策決策的現況說明。



(二)市府如何建立公民參與公共政策決策的制度?



(三)公民參與公共政策決策之制度有何相關配套措施?



(四)針對本條例草案,有何修改之建議?



 09: 30-10:00  報到,領取資料



 10:00-10:10   公聽會主持人致詞



 10:10-10:20  立法意旨及草案說明



 10:20-10:40  學者專家發言



   10:40-11:30  與會貴賓發言及討論



    11:30-11:50  市府各局處回應



    11:50-12:00  主持人結論



附件:
高雄市公民參與公共政策自治條例草案.doc
高雄市公民參與公共政策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doc
會議紀錄.pdf
議稿彙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