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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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高雄市具歷史價值街區或老屋保存再發展自治條例」公聽會

* 類  別:法規委員會

* 主 持 人:吳議員益政

* 主辦單位:法規委員會

* 時  間: 108/10/21 9時30分至12時

* 地  點: 第一會議室

一、緣起



為保存高雄老街區之歷史風貌、鼓勵屋主保留/部分保留舊建築或在改建時維持舊有風貌,擬提案制定「高雄市具歷史價值街區或老屋保存再發展自       治條例」,為不具古蹟或文化景觀身分,但具有歷史文化意義的老建築,提供更能符合其狀況,兼顧現代生活機能與歷史風貌保存的建築法規。


 本次公聽會將邀請學界與實務界學者專家、市府相關單位、其長期關心高雄文史保存的民間團體,針對草案條文內容進行討論。

 
二、探討課題


1. 不具文資身分老屋的保存問題


2. 老屋保存的現實狀況與困境


3. 「高雄市具歷史價值街區或老屋保存再發展自       治條例」的條文內容討論


 


三、議程


09:30 – 09:45 報到


09:45 – 10:00 主持人引言


10:00 – 10:40 專家學者發言


10:40 – 11:00 中場休息

11:00 – 12:30 綜合討論


附件:
10月21老屋公聽會邀請書-1.docx
自治條例草案.docx
會議紀錄.pdf
議稿彙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