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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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四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警消衛環
編號 9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陳若翠
連署人 陳玫娟、童燕珍
案由 建議儘速汰換老舊警備車,以利員警執行勤務。
說明

一、據了解目前配備之警備車,已有不少車齡已有10餘年,有些甚至已不堪使用,仍在使用的警備車也老舊需要經常維修。
 

二、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警備車為員警執行勤務之重要配備,應該提供足數且性能良好的警備車,以利勤務的執行。

辦法

請主管單位研議辦理。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9-11-11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9-11-17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五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10-05-14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