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首頁 > 提案資料

 
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教育
編號 26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陳美雅
連署人 宋立彬、李雅芬
案由 重視體育人才。
說明

運動選手是發展體育運動最重要的資產,運動員從小訓練的環境、教練團隊、食宿方面應該重視。體育人才的培養格外重要,讓運動員無後顧之憂;從中央到地方以及民間力量,從培訓經費到出國比賽相關媒合,政府應當最強大後盾。相關的配套措施讓這些優秀的體育人才,在全民健身和體育競技中能夠發揮更好的作用。並且在日後的職涯生涯規劃方面提供協助。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10-11-29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10-12-02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10-12-14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