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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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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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四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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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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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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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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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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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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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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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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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孟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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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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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俊憲、何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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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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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寄養制度並放寬寄養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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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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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統計,台灣約有近5,000名兒童和少年待安置,可以進入寄養家庭的比例只有3成;以至於2017年時,《兒童權利公約》國際委員們直指台灣兒少安置在機構的兒少人數過多、家庭式安置過少。
2008年到2017年的10年內,55歲以上的寄養家庭的媽媽,人數就從188人增至598人;寄養爸爸則由319人增至684人。新增寄養家庭戶數則逐年減少,10年減少了50戶。
高齡化的問題,讓新加入的寄養父母普遍年齡已偏高、服務年限縮短;而原本的寄養父母服務了漫長時光後也屆退休之齡、需要交棒。讓家庭數量不足的狀況,雪上加霜。
且寄養家庭安置費用一直普遍偏低,按規定,寄養費用須是該縣市最低生活費的至少1.8倍至2.2倍,高雄安置費用明顯不足。
建請檢討目前高雄的寄養制度:
一、寄養家庭安置費用。
二、推動寄養家庭的喘息制度。
三、寄養家庭父母「到宅諮詢親子問題」。
四、強化評估留下優質高齡寄養家庭,鬆綁65歲上限。
五、利用社會住宅,提供「類家庭」的安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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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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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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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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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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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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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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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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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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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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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日期:109-11-17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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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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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四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10-05-14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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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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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
決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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