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資訊 整合查詢系統
議事錄
其他議事資料
首頁 > 提案資料
本市有眾多巷道口,因鄰近市民停車需求都會將車輛停放於巷口,致巷內居民人車出入困難,尤其是緊急車輛無法進入,徒增救災救難難度,惟現行禁停標線劃設規定,於現有巷道巷口申請之際,應附巷口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同意書,致該巷口無法劃設禁停標線,使得巷內居民如遇有緊急事故發生,因此延後救災時效。
建請修改相關規定,可使本市所有巷道口能由主管單位逕行劃設禁停標線,俾利緊急事故車輛進出巷道。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