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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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二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社政
編號 32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黃捷
連署人 林于凱、黃文益
案由 建請「托育人員(保母)專業訓練課程」增加性別平等培訓。
說明

隨著社會多元性家庭與婚姻型態(單親、原住民、新住民、相同性別、隔代教養、跨國婚姻等各類家庭),傳統家庭「男主外女主內」的觀念,已不再是單一固化,爺爺、爸爸們亦能周全照顧幼兒,女性也能投身職場,扛起家計,托育人員的養成培訓,已經不侷限單一特定性別。

且托育人員是嬰幼兒最常接觸的人,對於嬰幼兒及其父母的親子互動、觀念啟蒙、習慣養成,都扮演重要角色,性別平等教育應從小紮根,皆取決於托育人員是否具備性別敏感度。

辦法

建請「托育人員(保母)專業訓練課程」增加性別平等培訓,或舉辦托育人員性平培力計畫,將性別觀點融入托育人員職前、在職訓練。

辦理方式可參考桃園市政府社會局107年辦理「性平搖籃友善托育」培訓計畫,增強托育人員的性別意識培力,以符合行政院性別平等政策及議題。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8-12-03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8-12-0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二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8-12-10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