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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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二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工務
編號 93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林智鴻
連署人 簡煥宗、鄭孟洳
案由 建請貴府促成高雄機廠遷建潮州及原有廠址開發計畫,以振興本市鳳山區人文商業均衡發展。
說明

一、該機廠的土地將近31公頃的空地,位在高雄縣市合併後的核心位置鳳山區,西邊是苓雅區、南邊是前鎮區,處於高雄市的精華地帶。
二、高雄機廠內現況作調度車輛之鐵軌(西南側扇形軌道)、臺鐵莒光、復興號等客車車廂與貨車維修廠房及管理單位辦公使用,其建築物部分多為民國60、80 年代之建築,主要建材包括鋼筋混擬土造、鋼造、加強磚造等材質,建請貴府責成有關單位將部分廠房建物、軌道空間及車廂除了保留作為文化教育資產,並設置鐵道博物館、結合歷史風貌的文創中心與公園,打造一個結合綠地、商業、文創等生活機能充足的生活圈。

 

辦法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8-12-03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8-12-0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二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8-12-10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