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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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社政
編號 35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陳玫娟
連署人 陳若翠、賴文德
案由 仲介至醫院發放名片,導致無辜民眾受騙聘用非法看護,勞工局應建立控管機制。
說明

有民眾陳情,因母親突然生病送醫,他撥打醫院內發送的看護名片,僱請外籍看護照顧母親,卻被移民署移送勞工局究辦,面臨15萬至75萬元重罰,事實上服務處已接獲多起類似陳情案件,這種情形對遭重罰的民眾非常不公平,勞工局應建立控管機制,並建請中央適度修法,請勞工局儘速研議辦理。

辦法

請市府勞工局儘速研議辦理。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10-11-29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10-12-02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10-12-14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