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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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四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法規
編號 5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林于凱
連署人 郭建盟、吳益政
案由 建請修正「高雄市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三條」草案。
說明 1. 《高雄市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三條將「民俗、遶境或大型宗教慶典活動」等八類活動排除。根據該自治條例提案時說明,理由為「關於民間習俗活動、宗教慶典、國家慶典、選舉活動、國際性或全國性賽事以及特定場所內舉辦之日常業務活動等情形,主管機關本得依其原有之標準應變作業程序因應。」 2. 然而目前宗教活動主管機關民政局所制定之《高雄市政府輔導宗教活動友善環境要點》中並未訂定宗教活動申請規定與准駁標準,對於嚴重違規也缺乏有效管理的工具。因此建請修正《高雄市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三條,將宗教活動納入該條例管理。
辦法
備註
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9-11-11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9-11-23

本案撤回。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五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10-08-18
同意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