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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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五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交通
編號 19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李雅靜
連署人 方信淵、簡煥宗
案由 建請高雄市政府交通局通盤檢討公有停車場電動車專用車位法令規範。
說明

一、目前公有停車場設有電動車專用車位,並配置有充電樁,但卻沒有完整法規配套,導致許多電動車專用車位被汽油車佔用。

二、電動車專用車位因設有充電樁,車位建置與維護成本相對高出一般車位,長期遭汽油車佔用,會使真正需要充電的電動車無法使用,將使充電站發揮不了作用,亦大大降低高雄市民購置電動車之意願,如此一來失去政府推動的無噪音、低排放智慧城市之美意,更是與國際綠能趨勢背道而馳。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10-05-14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10-07-29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10-09-29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