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首頁 > 提案資料

 
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五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交通
編號 49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曾麗燕
連署人 陳麗珍、曾俊傑
案由 大貨車以上之車輛車頭前加裝攝錄及雷達偵測系統,輔助車駕駛人掌握車頭前狀況,避免憾事發生。
說明

頃聞大貨車以上倘有發生車禍,每每肇致人命重大傷亡,前開之車輛車身長、寬度、車頭高度均比一般車輛巨大,機車或路人近距離於車頭前方,因車頭之高度,駕駛人難以窺知車前狀況,俟發生碰撞始知肇事,且又造成重大傷亡之憾事!以今之科技設備非難預防,強制規定大車以上之車輛,應於車頭裝置雷達偵測系統(如倒車雷達偵測系統,接近障礙物時發出示警聲響或主動剎車)及360度全景攝錄畫面,輔助駕駛人人為可能之疏忽或車輛的死角之預防或發揮提醒作用,減少交通事故發生,避免人命重大傷亡事件頻生!

辦法

謹請市府交通局,警察局儘速研議辦理。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10-05-14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10-07-29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10-09-29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