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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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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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五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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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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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消衛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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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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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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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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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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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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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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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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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文志、何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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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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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失智症病友司法權益,應加強本市警察人員對失智症的認知與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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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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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處統計通報資料顯示,全國失智症病友已逾30萬人,85歲以上長者中,每4位即有一位曾因失智症就醫,罹患人數與日俱增。
二、失智症的病徵於外觀上不易辨識,主要呈現於對人、事、物的認識及記憶的能力降低,導致容易受犯罪集團鎖定而受害,但也因失智症影響,面對司法調查程序時對自我的辯護與陳述能力亦有所欠缺,恐因此產生不利益的法律結果。
三、警察同仁乃司法調查與犯罪預防的第一線人員,加強對失智症的認知與辨識不僅能促進相關案件的偵辦效率,亦能保障失智症病友的司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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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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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失智症病友司法權益,應加強本市警察人員對失智症的認知與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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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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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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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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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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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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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1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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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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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日期:110-05-17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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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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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10-09-29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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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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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
決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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