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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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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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四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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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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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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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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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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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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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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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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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信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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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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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雅芬、陳若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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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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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市府編制單一局處負責本市1公頃以下的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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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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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考量區公所業務繁多且經費編列不多,部份區公所又無額外的經費與人力管理,而各區公所間之經費及人力又沒辦法互相支援,另在施作之廠商部分,若同時承包多個區公所公園業務,除了造成每個區公所管控廠商難度增加,也會導致廠商面對每個區公所的不同處理方式之極大困擾,反而會產生管理公園上之反效果,致使有些區公所因人力及經費短缺與充足之不同狀況後所維護之公園產生極差之對比,進而讓民眾觀感落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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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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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市府增加編制單一局處,負責本市1公頃以下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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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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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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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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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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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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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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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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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日期:109-11-1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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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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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五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10-05-14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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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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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
決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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