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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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濟部於110年3月29日以經工字第11004601025號公告「地方文化特色整合5G應用與落地計畫」,並正式受理地方政府申請,該計畫目的係為著重促進我國5G文化科技產業發展,須整備產業科技應用之發展基地與試煉場域,促成民眾有感體驗,並同步規劃相關推動輔導措施,以加速所建構之場域對於5G文化科技產業發展之有效性。
二、承上,嗣本府業於110年4月23日正式提案「高雄市地方文化特色整合5G應用與落地計畫」,並於110年4月30日通過評選會議同意補助本案,並經經濟部工業局110年5月17日工電字第11000504702號函核定在案。
三、本案計畫期間:110年4月23日至111年12月31日。核定計畫總經費為新臺幣1億7,857萬2,000元(補助款為新臺幣1億5,000萬元、分攤款新臺幣2,857萬2,000元),補助比率84%,各年度經費如下: (一)110年:新臺幣8,928萬6,000元(補助款7,500萬元、分擔款1,428萬6,000元)。 (二)111年:新臺幣8,928萬6,000元(補助款7,500萬元、分擔款1,428萬6,000元)。
四、茲因本案工業局補助款及本府配合款未及納入本府110年預算,為利本案補助款執行,擬依「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第6款、第45點第2款、第3款及第46點規定,於市議會同意墊付後執行並納入110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11年度預算進行帳務轉正。
五、本案業經110年6月1日第52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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