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資訊 整合查詢系統
議事錄
其他議事資料
首頁 > 提案資料
一、 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規定,直轄市政府依自治條例授權訂定之自治規則,應函送地方立法機關查照。
二、 本案業經本府112年11月14日第65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並以同年月27日高市府人力字第11231034900號令發布在案(刊登本府公報112年冬字第20期)。
三、 檢附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修正總說明、組織規程暨修正條文對照表、編制表暨修正對照表各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