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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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四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社政
編號 22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陳美雅
連署人 陳玫娟、蔡武宏
案由 落實職場性別平等、建構友善幸福職場。
說明

市政府應要落實倡導性平觀念並且應做良好典範,保障職場工作安全,除建構友善幸福職場、規劃托育空間、協助職場推廣設置性平觀念及保障工作安全。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9-11-11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9-11-17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四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10-05-14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