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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本市文化局所提供資料,目前本市保留眷村文化相關政策不僅起步較其他城市晚,且政策欠缺整體規劃邏輯,呈現「做一步算一步」的方式,有關公私協力共同推動方面,也欠缺公民參與機制,環顧全國各縣市,以台北市與新竹市為例,該兩縣市眷村保留文化成功的因素,便是以具延續性、整體規劃的政策、擴大民間參與、爭取文化部計畫的補助進行,以上皆是本市政策所需檢討的地方。 二、如以鳳山黃埔新村為例,黃埔新村是鳳山藝文產業的集散寶庫,市府「以住代護」的政策推動了七年,但每一階段規定模式並不一致,每一期入住戶皆無優先續約權,也欠缺公民參與機制,政策呈現「做一步算一步」的方式。 三、「約滿離開,修繕心血化為零」是許多黃埔新村藝文工作者與青年朋友所面臨的困境。本席要求建立常設與透明承租審議機制,以實際修繕維護成果,作為續約與否標準。 四、督請市府徹底檢討制度上的不足,並請文化局於今年底前提出具體審議機制,保障藝文工作者與入住村民所投入的創作與修繕心血,維持本市文化產業的競爭力,同時守護城市的歷史記憶。
如案由。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