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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湖特定區都市計畫公告已數十年,其中經歷多次修正,經查目前該都市計畫區中,相關公共設施用地達670.76公頃,未開闢面積達241.27公頃,高達【35.97%】,而尚未取得的私有土地更有140.85公頃,比例 21%,更加影響相關市民的權益。
建請市府有效提高澄清湖特定區公設開闢比例,以維護市民權益。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