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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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社政
編號 20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李眉蓁
連署人 陳玫娟、童燕珍
案由 建議高雄市「居家式托育服務」場地,應設置監視設備,並且每日24小時開機,確保嬰兒收托期間,保母照顧狀況全程掌握,維護收托嬰兒與保母照顧權益。
說明

一、110年10月13日高雄蔡姓家屬將女嬰托送給仁武某蔡姓保母,豈料,14日就傳出女嬰因頭部撞擊昏迷,15日凌晨宣告不治。

二、家屬不滿保母卸責,想調閱監視紀錄,但保母家中沒有裝置,故無法提供。

三、現行法令沒有要求「居家式托育服務」場地應裝置監視設備,建請市政府向中央提出「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修法,要求托育場地有監視設備才能提出申請。

四、法令未修改前,高雄市政府應輔導、鼓勵相關保母裝設監視器,讓保母在家從事照顧工作,有監視紀錄,可保護孩子,也保護保母。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10-11-29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10-12-02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10-12-14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