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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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工務
編號 46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陳玫娟
連署人 劉德林、賴文德
案由 請向中央反映修改土地複丈與建物測量補充規定。
說明

一、內政部辦理土地複丈與建物測量補充規定第10點,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94條第2項所稱「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之建物」,…;惟該地如依法實施禁、限建者,則應以實施禁限建之日為準。

二、爰楠梓部落(中陽里)只能以民國59年4月11日以前之證明文件作為建物第一次登記(保存登記)的登記文件,而造成許多陳情案件。請巿府地政局向中央反映修改土地複丈與建物測量補充規定,將時間點修正為民國61年4月10日。

辦法

請地政局儘速研議辦理。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10-11-29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10-12-0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10-12-14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