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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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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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四次定期大會市政府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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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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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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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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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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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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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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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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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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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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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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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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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審議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高雄市客家文化事務基金會110年度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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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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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本府109年6月30日第48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二、依據「預算法」第41條第4項規定,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及日本撤退臺灣接收其所遺留財產而成立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將其年度預算書,送立法院審議。又「預算法」第96條規定,地方政府預算,另以法律定之,前項法律未制定前,準用本法之規定。
三、財團法人高雄市客家文化事務基金會係民國89年成立,由本府全額捐助新台幣3,000萬元,並以定存方式存入銀行,以孳息支應會務運作。
四、該會預估110年度業務總收入143萬3,000元(含基金3,000萬元之孳息),業務總支出143萬2,000元,產生賸餘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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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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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通過後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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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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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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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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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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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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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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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日期:109-11-11
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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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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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七次臨時會
決議日期:110-01-29
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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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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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七次臨時會
決議日期:110-01-29
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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