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資訊 整合查詢系統
議事錄
其他議事資料
首頁 > 提案資料
近來酒後騎電動自行車的一審刑事案件逐年提高,電動自行車降低酒駕的法律責任,理由在於電動自行車根本還是「自行車」,所以在行政罰鍰上遠比酒後駕車為低,加上電動自行車不用駕照,更沒有吊扣的問題。如果想要透過拒絕酒測,讓警察覺得麻煩,只罰行政罰鍰就好,電動自行車的違法成本也遠低過機車,頂多罰2400元,相較於機車拒測一律罰9萬和吊銷駕照,修法後5年內犯第2次加重為36萬,第3次加重為54萬,責任可說輕上太多,所以坊間才會傳言「電動自行車可以不怕酒駕」。
電動自行車如何定位,仍待社會大眾討論。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