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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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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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四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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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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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消衛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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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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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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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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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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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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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美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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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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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玫娟、蔡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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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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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warning message重大公安及治安事件即時警示安全通報網,主動提醒市民,避開安全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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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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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如警察局針對刑案部分,目前做法都是破了案才公布,讓民眾無法在案發第一時間掌握正確訊息防範。
二、針對隨機殺人、性侵、擄人、強盜、搶奪、侵入民宅竊盜、詐騙等重大治安事件,案發到破案前,主動公開治安訊息,即時提醒市民提高警覺,保障市民安全。
三、重大公安事件,如石化管線氣體外洩等,市府應主動揭露,提醒市民避開危險路段。
四、日本及美國部份城市已有相關作法,本市可借鏡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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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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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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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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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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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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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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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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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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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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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日期:109-11-17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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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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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五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10-05-14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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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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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
決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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