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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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四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工務
編號 36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鄭安秝
連署人 陳玫娟、蔡金晏
案由 建請市府全面檢視鳳山區不合格公園遊具、體健器材及老舊地墊,全面汰換更新,以維護市民遊憩安全。
說明

建請市府全面檢視鳳山區大小公園不合格遊具、體健設施及老舊地墊,儘速全面汰換更新合格標準遊樂器材、體健設施及遊憩地墊,以維護市民及孩童遊憩安全。

辦法

請相關單位儘速辦理更新。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9-11-11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9-11-16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五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10-05-14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