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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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六次定期大會報告事項
類別 法規
編號 17
提案單位 高雄市政府
承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人事處
相關單位
連署人
案由 修正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並自110年10月1日施行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規定,直轄市政府依自治條例授權訂定之自治規則,應函送地方立法機關查照。

二、 本案業經本府110年9月14日第54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並以同年9月27日高市府人力字第11030746000號令發布在案(刊登本府公報110年秋字第30期)。
三、 檢附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暨修正條文對照表、編制表暨修正對照表各150份。
 
辦法
備註
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10-12-16
准予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