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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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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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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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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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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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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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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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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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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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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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裕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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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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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俊憲、何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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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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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檢討和發產業園區及本洲產業園區公共設施維護費、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之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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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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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和發產業園區及本洲產業園區均為加速產業升級,創造地方就業機會,皆為高雄市政府經發局管理。
二、一市兩制,以公設維護費為例,面積1,500m 2 和發收 4,484元,本洲收833元,兩者差異金額3,651元﹔污水處理基本水量處理費也存在相同差異。
三、請邀請業者召開相關會議討論溝通,尋求合理之收費標準,以符合公平正義之原則,並促進經濟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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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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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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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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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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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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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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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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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1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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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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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日期:110-12-08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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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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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10-12-14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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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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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
決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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