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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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財經
編號 21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康裕成
連署人 邱俊憲、何權峰
案由 建請檢討和發產業園區及本洲產業園區公共設施維護費、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之合理性。
說明

一、和發產業園區及本洲產業園區均為加速產業升級,創造地方就業機會,皆為高雄市政府經發局管理。

二、一市兩制,以公設維護費為例,面積1,500m 2 和發收 4,484元,本洲收833元,兩者差異金額3,651元﹔污水處理基本水量處理費也存在相同差異。

三、請邀請業者召開相關會議討論溝通,尋求合理之收費標準,以符合公平正義之原則,並促進經濟繁榮。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10-11-29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10-12-08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10-12-14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