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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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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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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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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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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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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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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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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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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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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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玫娟、邱俊憲、吳益政、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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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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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麗珍、劉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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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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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修正「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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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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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在2015年通過本世紀因應氣候變遷中,最為重要的「巴黎氣候協定」(Paris Agreement);首度納入「非締約方利害關係人」的參與,明確肯定全球城市在氣候行動的重要角色,讓城市有機會以更實質的方式參與全球溫室氣體減量行動。
2.全球已有超過1900個地方政府透過宣示氣候緊急,將「因應氣候變遷」作為政策規劃核心,並以更多政策工具加速減碳,致力達成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目標。高雄市政府響應國際氣候治理趨勢,陳其邁市長於2021年8月4日議會答詢表示「高雄市宣示面對全球氣候緊急狀態」,承諾根據聯合國2030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SDGs)擬定本市因應對策,並透過地方自願檢視報告(Voluntary Local Review,VLR)追蹤進度。
3.高雄市作為臺灣第一大工業城市,轄內產業鏈聚集多項大型溫室氣體排放產業,更需善盡領頭羊的角色及責任。高雄市在面對未來城市間競爭及自身永續經營,如何降低轄內溫室氣體排放量及減緩氣候變遷衝擊,朝向低碳城市邁進,促進自然環境與經濟和諧永續發展,提升市民樂活健康的生活品質為首要課題。
4.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金門縣已制定永續低碳自治條例;台北市、屏東縣則有草案,高雄市理應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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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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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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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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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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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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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1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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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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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日期:110-12-10
送大會公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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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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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八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11-10-03
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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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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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
決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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