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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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三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民政
編號 43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簡煥宗
連署人 邱俊憲、何權峰
案由 落實婚姻平權,建請民政局贈送之結婚紀念品或戶政機關所布置結婚拍照牆,應尊重多元性別,讓更多新人都能備感尊重。
說明

民政局長年贈送新人婚禮小物,也於戶政機關提供拍照牆供新人與親朋好友合照。為落實婚姻平權,及考量禮品未來使用性,除應減少首長肖像或特定政治字眼,並應尊重多元性別,多使用中性設計或布置,使所有愛情都能被平等看待,讓更多新人,無論是獲得婚禮小物,或參與政府活動時,備感尊重。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9-07-13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9-07-1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三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9-07-20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