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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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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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三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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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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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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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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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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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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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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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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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煥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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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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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俊憲、何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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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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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婚姻平權,建請民政局贈送之結婚紀念品或戶政機關所布置結婚拍照牆,應尊重多元性別,讓更多新人都能備感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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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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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長年贈送新人婚禮小物,也於戶政機關提供拍照牆供新人與親朋好友合照。為落實婚姻平權,及考量禮品未來使用性,除應減少首長肖像或特定政治字眼,並應尊重多元性別,多使用中性設計或布置,使所有愛情都能被平等看待,讓更多新人,無論是獲得婚禮小物,或參與政府活動時,備感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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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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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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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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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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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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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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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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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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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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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日期:109-07-1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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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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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三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9-07-20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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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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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
決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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