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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市民因自身周遭或本人對於基礎建設有異議或建言之際,以現行社會風氣,均是向支持的民意代表或向里長反應自己的看法及意見,因是公共議題在同一時間中有不同的人向不同的支持者反應,呈多頭接收意見,同時間向主管單位做建議,依目前民意代表服務民眾的精神均是立即性,所以主管單位可說是重複接到建議或辦理現場會勘,往往造成單一事件重複辦理,實有浪費人力與時間。
當主管單位接收到不同民意代表之同一事項,應以書面或電話告知後序者加以解說辦理情形,不用單一事件重複至現場勘查。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