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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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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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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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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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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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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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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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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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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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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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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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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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慧玉、蔡金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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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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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教育局國教輔導團成員甄選考核及汰換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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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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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行之國教輔導團作業規定中,並未明列輔導團員連任年限,再加上甄選考核過程僅採資料審查及口試,並無第三方公證人參與,有失公允。
二、經查教育部相關組織(教育部國教署中央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法規第八條規定,「為廣納人才及組織活化」「(一年一任)連聘續任四年為限」。
三、再查國教輔導團成員享有積點加分,主管人員則有資審口試擇員之權。在這少子化日趨嚴重,老師何去何從的時代,這些利益相關的團隊,更應組織活化及舉薦全高雄市約400所國中小校長及老師們,才是公平公正公開的全民正義,帶來的優質教育更是全市之福。
四、因此,建請高雄市教育局應以全市親師生權利福祉為要,比照教育部中央輔導團甄選考核及汰換制度,修補現有規定以臻完善。
五、根據以上,請教育局即刻檢討國教輔導團成員,汰換久任多年人員,實現全民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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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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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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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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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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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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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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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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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1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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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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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日期:110-12-02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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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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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10-12-14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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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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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
決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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