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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4屆第3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農林
編號 126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林智鴻
連署人 林志誠、鄭光峰
案由 為地球永續環境考量,建請貴府應以環境復育為核心,人文地理與經濟地理為方法,執行常態性地方創生工作,並以高雄市鳳山區曹公圳為起點示範,以光影巡禮城市,追溯曹公圳之歷史水路、人文社會、社會經濟發展,以環境復育帶動地方創生,促使地方創生不再為一次性活動,而是與市民生活之環境、歷史、社會脈絡自然連結之城市運動。
說明

一、有鑑於鳳山區之發展繁榮與水利建設曹公圳密切相關,而曹公圳於城市發展過程中,受到暗渠化與人為破壞等之忽視,構成城市歷史之環境脈絡不應城市發展所需而被淹沒,應透過歷史與環境復育之策略,作為城市韌性與復興之核心理念,以落實符合公眾利益之地方創生政策。

二、其二,有關鳳山新城之環境紋理與發展軌跡也因上開曹公圳水利建設之暗渠化等因素,逐漸與市民生活經驗與記憶脫離,市民與水綠環境亦趨向僅侷限於水泥化構造物造景。

三、為此,建請貴府重視曹公圳之環境意義、歷史價值、經濟地理,透過追溯曹公圳在大高雄與鳳山新城發展過程之歷史軌跡,並迎接鳳山車站新站於今(2024年)7月之啟用,以光影照亮車站第一排曹公圳生態公園,配合公園與圳路之公設改善(如公園內之路燈等)、生態改造(非水泥化)、安全親水性之建構,讓曹公圳之價值與重要性重回市民生活,重現南方綠色革命之高雄價值。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13-05-24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13-05-24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4屆第7次臨時會
決議日期:114-01-22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