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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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四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交通
編號 2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許慧玉
連署人 陳玫娟、童燕珍
案由 校園大門周邊設置停車格及樹木植被修剪管理權責。
說明

一、多數學校大門口周邊未設置停車格,讓學生家長接送小朋友時臨停亂象顯現。

二、因無停車格規劃,很多空間都被居民長期占用。

三、來賓、家長至學校洽公面臨無處可停之窘境。

四、校園綠植樹木頗多,定期修剪經費來源可研議。

五、沒編列經費,但要校方做不對等的修剪工作實有難處。

辦法

一、交通局應設置適當數量停車格,採計時收費,以防止長時間占用的問題。

二、教育局編列校園綠植樹木修剪經費不足,但不能把責任推給無營利事業的校方自尋管道修剪。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9-11-11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9-11-18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五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10-05-14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