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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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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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四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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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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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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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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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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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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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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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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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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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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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玫娟、王義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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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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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污水用戶接管被誤徵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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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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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污水下水道使用費是使用者付費的概念,所以完成用戶接管,接用公共污水下水道者才需繳交費用,而且是隨自來水費用徵收。
二、通常民眾家中自來水費用幾乎以金融機構代扣為主,以致尚未接用公共污水下水道住戶,遭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而不知,當發覺時已被扣款多次,對於被誤徵費用之住戶,水利局應建立機制,避免民眾被誤徵,影響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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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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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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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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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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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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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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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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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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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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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日期:109-11-17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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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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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四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10-05-14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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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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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
決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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