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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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四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農林
編號 23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曾俊傑
連署人 陳玫娟、王義雄
案由 未完成污水用戶接管被誤徵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案。
說明

一、污水下水道使用費是使用者付費的概念,所以完成用戶接管,接用公共污水下水道者才需繳交費用,而且是隨自來水費用徵收。

二、通常民眾家中自來水費用幾乎以金融機構代扣為主,以致尚未接用公共污水下水道住戶,遭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而不知,當發覺時已被扣款多次,對於被誤徵費用之住戶,水利局應建立機制,避免民眾被誤徵,影響民眾權益。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9-11-11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9-11-17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四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10-05-14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