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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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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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四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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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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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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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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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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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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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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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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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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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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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明太、陳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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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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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運動發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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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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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防局有毒防基金,青年局有青年基金,運動發展局成立運動發展基金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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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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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基金的運作若良好必須提撥10-15%來回饋照顧原鄉的選手,畢竟很多優秀的人才都是原鄉的選手,唯有透過基金去照顧選手才能替高雄在體育賽事上發光發熱!
從以前的體育處到目前的運發局其實預算並沒有增加太多,這樣也導致全國運動會高雄市從縣市合併後的成績每況愈下,市府的資源跟態度沒有讓選手看到未來的希望有絕對相關性,唯有重視體育才能改變現有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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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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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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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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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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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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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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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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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日期:109-11-17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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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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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五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10-05-14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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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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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
決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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