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首頁 > 提案資料

 
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三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社政
編號 47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林瑩蓉
連署人 黃香菽、李雅靜、曾麗燕
案由 建請市府給予0~2歲幼兒托育津貼補助新台幣三千元(排富),營造公平、平價、友善的托育服務,減輕家長育兒負擔。
目前市府核定私立托嬰要17000元以上(不含副食品)公立托嬰僅極少數家長能抽到,每位公托嬰兒的經費每月需7500元,相當於其他縣市政府加碼補助托育津貼的二倍,等於可補貼二位嬰兒,為公平每位納稅人的權益,應將資源平均分配給大部分需要的家長與嬰兒。
家長每月薪資二、三萬元,扣除托育費就沒了,為了省保母費,只好犧牲就業,也不敢生第二胎,因為養不起,市府有責任營造公平、平價、友善的托育服務,減輕家長育兒負擔,生育率及人口才會提升。
說明

一、市府核定私立托嬰費在17000元以上(不含副食品)。

二、公立托嬰中心建置及營運成本需一千萬元以上,僅極少數家長能抽到,每位公托嬰
  兒的經費每月需7500元,相當於其他縣市政府加碼補助托育津貼的二倍。

三、目前16家公托經費已高達一億七千萬元以上,僅收托不到1000名幼兒。

四、根據社會局統計,高雄市目前0~2歲幼兒有65368人,如果不排富,每位補助3000
  元,合計一億九千六百一十萬四千元,約可再設19點5家公托中心,仍然只能再收
  1000多位幼兒,但若平均分配補助3000元,有65368位幼兒受惠,如果排富,一年
  也許不用花一億元。
 

五、台北市政府今年預算還要增編1億8千萬元補助托育津貼,除現有育兒津貼及保母補 助共5500元外,送私托再補助2000~3000元,而高雄市呢?

六、高市府所提16處育兒資源中心與14處育兒服務據點,並非托嬰中心,不能混為一
  談。

七、家長每月薪資二、三萬元,扣除托育費就沒了,為了省保母費,只好犧牲就業,也
  不敢生第二胎,因為養不起,市府有責任營造公平、平價、友善的托育服務,減輕
  家長育兒負擔,生育率及人口才會提升。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5-06-07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5-06-07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三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5-06-15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