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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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一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警消衛環
編號 18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黃捷
連署人 邱俊憲、林于凱
案由 建請衛生局研擬「各區衛生所、市屬公立醫院之護理師退休年齡酌減方案」,於108年底前提報銓敘部核備。
說明 台灣護理師之勞動問題長期遭到漠視,諸如「護病比過高」、「惡夢班表」、「被消失的加班費」、「待命制度」、「從業壽命短」等。依據新修正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醫療院所之主管機關,應針對醫療人員是否認列危勞職務進行認定,並擬定相關「退休年齡酌減方案」後,提報銓敘部進行核定。
辦法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認列護理師為危勞職務,並在擬定「各區衛生所、市屬公立醫院之護理師退休年齡酌減方案」後,108年底前提報銓敘部核備。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8-05-02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8-05-02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一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8-05-17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