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議題
(一)資格問題
專業的運動教練資格,理論跟實務經驗是有差異。所以,專業運動教練必須兼具專業選手歷練跟學術的專業,高雄很多實務與專業皆具的運動教練,卻苦無工作機會,請教育局說明。
(二)缺額問題
縣市合併之後的高雄市體育班班數增加,依法規定有體育班就必須配置專業運動教練,但到目前為止依法配置應聘任運動教練人數為126人,目前尚有93個缺額,這些缺額的學校體育班教練從何而來?如由學校老師代理,是否有適法性問題?
(三)經費問題
六都運動教練皆列重點經費預算,高雄未編列足夠預算,針對一個以推動樂活最佳運動城市著稱的高雄市,卻將能深耕高雄運動的運動教練推向整個體制外,合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