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暴力≠喪失人權
近年來媒體對於新聞報導標題內容會有錯誤報導,常以『疑似精神病患』等『疾病殺人』之觀點論斷,這樣的新聞報導對民眾不僅毫無好處,更對精神障礙者造成莫大的傷害。面對媒體輕易以『精神疾病』而非以『個人動機』作為社會事件公評之觀點,我們不禁再次沈痛憂心於社區中努力康復之精障者,將如何生存?另外更有一個不可思議的案例:2011年10月,台東專校邱姓女學生在校慶活動中靜坐,抗議學校漠視她所申訴的性騷擾和校園霸凌事件,卻遭到校方、警消人員及衛生所護士強制架離送醫。當天台東榮民醫院醫師,即認定邱生為《精神衛生法》所稱之「嚴重病人」且有「自傷」、「傷人」之虞而有全日住院治療的必要,雖邱生努力爭取自身權益,但因已先被台東榮總醫院判定為「嚴重病人」,導致一切抗議均被視為「病癥」的表現,被衛生署審查會判定應強制住院51天。且她的家人3天後才因為新聞報導而知道消息,在號稱民主社會的台灣,竟也上演如此枉顧人權、輕率將人烙上「嚴重病人」的印記事件。
依據內政部的資料統計,精障者人數已超過11萬人,其中除了二成接受醫療協助外,事實上有將近八成精障者長期生活於社區中,其中更有許多精障者正努力對抗疾病走向康復之路。精神障礙者普遍發病年齡是18-20歲,有將近80%的精障者長期生活在社區中,其自青少年其發病後之長期照護與經濟負擔責任,因社區化與在地化之照護資源缺乏,長期落於精障者家屬與家庭身上,導致社會問題或精神疾病共病現象問題日益嚴重。因此,我們特別呼籲精神疾病之特殊性與慢性化亟需要加入長期照顧服務系統,目前較缺乏精神障礙社區服務有以下三項是最主要需納入項目:
1.精神障礙者社區資源中心。
2.精神障礙家庭照顧者支持。
3.精神障礙者照顧住宅。
高雄市議會議員周玲妏、蘇炎城長期關懷弱勢族群,對於此相關議題非常重視,積極邀請高雄市身心障礙團體聯合總會及其所屬精神障礙組之6大社團一起為此議題發聲,擬定於4月30日上午 9:45~12:00在高雄市議會一樓簡報室舉辦「高雄市精神疾病反污名化&精神障礙者長期照顧需求」公聽會,並發放問卷數百份,已回收約300份,分析結果將於當日公佈。希望透過公聽會,讓公部門的長官、媒體們及社會大眾,能夠重視精神障礙者及家屬們的沉重心聲及請求,共同關心協助精神障礙者能夠努力對抗疾病並且走向康復之路。
公聽會探討綱要:
1.對精神疾病去汙名化之我見。
2.精障者服務納入長期照顧服務系統之必要。
3.請教育局、衛生局及民政局共同配合在各學校與區公所辦理身心障礙者議題宣導活動。
4.請政府部門能夠提供市郊(車程30~60分鐘)閒置場所,給身心障礙社福團體設置庇護工場或日間照
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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