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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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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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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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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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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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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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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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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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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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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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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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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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鼎城、伊斯坦大‧貝雅夫‧正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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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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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降低高雄車禍死傷人數,除警方祭出大執法外,應同時以教育方式進行勸導,建請市府相關單位採「剛柔並進」策略杜絕違規事件,讓交通亂象不再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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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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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05年(A1+A2類)死傷人數,高雄達7萬零290人,高居六都第一,每萬輛機動車輛死傷率亦高達244.28人,拿下第二名,其中,A1類事故共160 件,機車就占了59件,比例最高,達36.88%,而A2類車禍也相同,5萬2509件中,機車占了2萬9598件,超過56%,高出全國平均51.54%近5個百分點,是最容易出車禍的交通工具。
二、儘管高雄交通違規照相機數量384支,於六都中居冠,是台北市的將近3倍,違規仍然隨處可見,關鍵就在於取締的方式,104、105年攔停開單與逕行舉發的罰鍰比例,分別為33.4%比66.6%與34.4%比65.6%,逕行舉發雖效率高且省警力,但嚇阻作用不如攔停開單,此次大執法逕行舉發的比例竟高達74%,預料對於整治亂象效果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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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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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讓違規絕跡,重點在「教育意義」有無落實,可透過有感的行銷方式,喚起市民的駕駛道德,例如請花媽市長拍攝「高雄式左轉害人害己」的廣告、舉辦「創意執法點子王」競賽等等,營造改善交通人人有責的氣氛。
二、可採行「2剛1柔」策略,先提高見警率,由警察在路口駐點,藉值勤嚇阻違規,並藉攝影機廣角攝錄270度路口實況,而後,將攝錄畫面委外開單,依警政署的「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以1:2的比例,開單與勸導並行,防止被有心人批評為搶錢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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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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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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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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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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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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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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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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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日期:106-11-28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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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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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成立大會
決議日期:106-12-1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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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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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
決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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