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首頁 > 提案資料

 
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七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教育
編號 66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周玲妏
連署人 邱俊憲、羅鼎城
案由 成立「社團教師篩選」專案
說明 一、督導各級學校「社團」所聘雇之教練(講師等專業指導人員)皆須檢具學經歷證件、身分證影本、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未檢具者不得約聘、續聘。
二、曾涉及性騷擾、通姦、暴力教學遭具體檢舉、判刑之人,為安全考量,皆不得聘用,如已聘用即刻解聘。
辦法 如案由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7-05-11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7-05-11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七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7-05-16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