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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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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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一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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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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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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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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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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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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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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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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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若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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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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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亞築、李眉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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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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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依內政部警政署函示標準編列321萬元預算,以落實照顧本市退休警察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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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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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市108年度編列照護退休警察人員社團補助金額為65萬2千元預算,對於落實照顧退休警察人員、協助各項急難救助、宣導政令、鄰里守望相助等功能,經費實屬不足。
二、依據警政署107年警署人字第1070164361號函送109年度「照護及輔助各縣(市)協會聯誼活動最低統一標準計算表」規定,照護退休協會聯誼活動經費最低標準直轄市基本數為新台幣80萬元,會員數超過百人者每超過1人者增編1000元,本市退休警察人數2510人,(2510-100)*1000+80萬元=321萬元,應編列經費預算321萬元。
三、本市退休警察人數陸續增加,為落實照護退休警察人員,需有足夠之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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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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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高雄市警察局依內政部警政署函示之標準編列321萬元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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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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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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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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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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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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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8-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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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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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日期:108-05-28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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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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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一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8-05-29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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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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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
決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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