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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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一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民政
編號 54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陳若翠
連署人 李亞築、李眉蓁
案由 建議依內政部警政署函示標準編列321萬元預算,以落實照顧本市退休警察人員。
說明

一、本市108年度編列照護退休警察人員社團補助金額為65萬2千元預算,對於落實照顧退休警察人員、協助各項急難救助、宣導政令、鄰里守望相助等功能,經費實屬不足。

二、依據警政署107年警署人字第1070164361號函送109年度「照護及輔助各縣(市)協會聯誼活動最低統一標準計算表」規定,照護退休協會聯誼活動經費最低標準直轄市基本數為新台幣80萬元,會員數超過百人者每超過1人者增編1000元,本市退休警察人數2510人,(2510-100)*1000+80萬元=321萬元,應編列經費預算321萬元。

三、本市退休警察人數陸續增加,為落實照護退休警察人員,需有足夠之經費。


 

辦法 請高雄市警察局依內政部警政署函示之標準編列321萬元預算。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8-05-27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8-05-28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三屆第一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8-05-29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