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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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工務
編號 41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陳慧文
連署人 陳明澤、沈英章
案由 建請清查本市卅年以上住宅類建物的建築型態及劣化程度,並檢討放寬危老建物放寬齊建蔽率及建物高度限制。
說明

 

一、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已於今(106)年5月10日公告實施,條例內有關建物總容積、建蔽率及其高度限制,已授權地方政府依法施行。 

二、按「危老建物」易受災害影響致其受損倒塌,為保障市民生命財產、改善高齡者生活品質及實現無障礙居住環境;建請清查本市卅年以上住宅類建物的建築型態及劣化程度,並檢討危老建物放寬齊建蔽率及建物高度限制。 

三、召開相關會議及現場勘查時請與本服務處聯繫。


 


辦法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11-07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6-11-09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12-1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