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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灣有許多禁止垂釣區,卻看到釣客公然違法的垂釣,竟然警方都視若無睹,總是等到出事之後,才大張旗鼓地進行取締,這種執法的心態如果不改善,問題恐怕會越來越難以解決;尤其這次的事件,萬一發生釣客因此發生意外,那麼,警方還會依法追究非法垂釣的刑責嗎?
二、我們有太多的觀念並未透過教育而落實,經常只是點到為止,總是要等到出事之後,政府才會積極的面對,只是遺憾已經造成,許多的生態已經難以再挽回。
三、建議政府從教育著手,也希望父母親可以從小就灌輸孩子生態保育的觀念,畢竟在這個共存共榮的環境中,一旦環境生態受到傷害,最後將導致人類受害是事實,尤其海洋生態是稀有的資源,如果我們不懂得珍惜,最後當它枯竭了,再多的感嘆,恐怕也是於事無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