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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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類別 工務
編號 152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提案人 羅鼎城
連署人 鍾盛有、伊斯坦大‧貝雅夫‧正福
案由 住宅區設置商場條件修正。
說明

一、生鮮超市或其他種類之商場設置應貼近民眾之社區生活,依目前都會生活型態,民眾習慣就近採買日常生活必需品,然目前高雄市礙於「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之限制規定,相關商場之設置相較於其他直轄市之規定仍嫌嚴格。

二、 建議高雄市政府考量相關商場經營型態之改變,酌予調整「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放寬相關面積限制,除與其他直轄市法令限制趨於一致之外,更可便利市民生活,與住宅區相容,亦符合都市計畫法第34條之精神。

辦法
備註
附件
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審議狀態
一讀(交付) 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11-28
委員會審查意見 審查日期:106-11-28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二讀決議
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12-13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