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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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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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第二屆第五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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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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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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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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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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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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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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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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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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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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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盛有、羅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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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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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以世運主場館作為樣板,鼓勵民眾裝設太陽能發電板,強調能遮陽隔熱,還可以賣電賺錢,不但制定自治條例,給予獎勵,甚至修法,讓違建轉光電。但太陽能真有那麼神?依世運主場 館8年來的發電成果計算,政府投資6.8億裝置設備,20年卻只能省下5,360 萬電費,成本僅能回收十分之1一。若民眾自費在家屋頂裝設,保守也要10 年才能回本,期間也將面臨各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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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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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民眾想在自家屋頂投資太陽能,應審慎評估,一定要注意3 件事:
(一).逾10 年才能回收,年限長變數多,回收的時間過長。
(二). 保固外維修費用高,投資成本不斷墊高。
(三). 冰雹颱風天災讓投資瞬間化為烏有,且一般住宅屋頂,保險公司承保意願極低。
二、此外,「違建轉光電」可說是高雄亮眼創意的新政策,卻有收到違建告發的屋主,擔憂屋頂被拆,以「花最低成本」的態度,找太陽能業者裝置壽命及效能遠不如國產品的中國製廉價半成品設備。這類「假綠電真違建」的需求,為低價劣質中國製產品創造新市場,衍生劣幣驅逐良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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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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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太陽能的利弊,應一併對市民揭露,推廣愛地球觀念,綠能發展也才能長遠,另外,未免劣幣逐良幣,應修正一次性設備補貼政策,改將補貼綁定在發電量上,防止中國製半成品撈了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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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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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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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答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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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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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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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
決議/交付日期:106-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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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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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日期:106-05-02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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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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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第二屆第五次定期大會
決議日期:106-05-26
送請市政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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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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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大會屆次:
決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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